《第一百九十八章:恕我不能接受》(1/1)

    蝴蝶小姐死了,但她仍在最后一刻给他们提供了线索。

    阿斯丘扳开那僵硬的手指,只见握在掌心里的是一颗拇指般大小的东西,半透明的彩色薄膜内依稀可见正在滑动的影子。

    “这是蝴蝶蛹?”

    “是,只是不知道留给我们有什么作用。”

    “难道是用来指引艾尔达的方向?”

    “有可能。”阿斯丘点点头:“不过不能强行破蛹,得等它自己出来。”

    “这尸体要怎么办?”伊戈尔问道。

    郑彩儿看了一眼,无奈地叹了一声:“拉去外面埋了吧。”

    几人于是合力把尸体裹好,收拾好场地后,便原路折返,却发现拐角处的另一边有两位勇者打扮的男人正等着他们出来,显然还不想让他们走。

    “会长想邀请彩虹小姐过去一聚。”

    郑彩儿并不意外,她知道希莫斯邀请他们有其它目的,虽然应该算不上什么阴谋,但未免夜长梦多,他们不想久留。

    “你们把尸体先拿出去埋,然后在外边等我。”她故意加重“尸体”两字的音调。

    果然,两位勇者的脸上瞬间浮上忌惮的神色。所以他们审问完犯人就把人弄死了……

    三个男人默契地往外退去。她则继续跟在俩勇者身后,穿过另一条幽静的长廊,再来到一座人造四方池,四个岸边是向下的阶梯,底下池水的正中央立着一座高大的雕像,看不出是什么人物。她以为这里就是目的地,没想到那两人还继续往下。

    台阶的最底部像是有所感应,地面一阵轻微震动,池水忽地张开了一个口子,里面竟还有一个往下的通道,一片漆黑。

    她虽感到意外,但并未觉得忐忑,跟着两人走了进去。

    没了月光和星光的照拂,视线一下子就暗了,不过没多久,前方便又出现一点光明,直到几人走近,那光明尽头才现出了它内里真正的模样——这竟然是个一室暖黄的温馨空间,里面的设计和摆设与地面上的并无二致,只是更为华丽和宽敞。

    郑彩儿扫视了一圈,在不远处的餐桌边看见了希莫斯——

    他已经换掉了先前的便装打扮,此时的他身着华贵,虽然只是及膝修身的常服样式,但上面缝的都是金银丝线缠裹在一起的密集刺绣,在烛光下熠熠闪亮,衣领、袖子、衣摆、手套的针线缝得非常工整,搭配腰间的蓝碧玺腰带,这让她想起了恩瑞克——真正的有钱人一般都这样,衣服可能不是最奢华的,但配件一定是顶级的,比如手表、锁匙扣等等,对应这个异世界最常见的,就是这种金腰带了……

    希莫斯大方地任由她上下打量,脸上笑容依旧。这样看他,倒很像一个得体的贵族。

    “别告诉我,你是某国的王子?”

    希莫斯一怔,没想到,她眼光竟然这样犀利。

    郑彩儿也没料到自己会一猜即中,确实有些惊讶:“堂堂的某国王子竟然会是玛阿里德冒险者公会的会长,真是匪夷所思。”

    “坐吧。”希莫斯微笑地给她拉出椅子。这些家具一看也知不是什么普通材料,木头呈浅棕色,纹理优美,不像她城堡内的那张深邃粗犷,但她的胜在防火耐温。

    桌上摆满了各种食物。说真的,她确实有点饿了,于是便坐下来,不客气地开吃。

    希莫斯没吃,只是边喝手里的红色饮料边默默看她,眼里的欣赏和笑意不降反增。

    她虽然是在吃东西,但脑子里正在飞快地分析着——

    从这一桌的食物可以看出这位不知道哪国来的王子吃得不算特别豪华,比如这碗带皮的谷粒,是一种去壳麦粒和经过粗磨的谷物,再加上牛奶或杏仁乳熬制而成的粥,属于平民百姓最基本的吃食,哦,这一口她还吃出了鸡蛋和类似肉桂的调料……

    除此之外还有肉肠,不过她咬了几口后确定这应该叫“血肠”才对,农民一般都会饲养牛羊,如果平时想吃点荤腥,又舍不得宰杀牲畜,他们就会给牛羊小心地放一点血,然后配上其它谷物和调味料做成血肠,如此在不杀牲畜的情况下也能吃上“肉”。

    还有几乎在哪里都会出现的黑麦面包,她一片片掰开放进蔬菜浓汤里泡着,如果不浸软再吃,简直咬不动。

    她看着他喝的那杯红色饮料,闻出了不一样的酒香味。

    他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想喝吗?”

    她点点头。他便给她倒了一杯,并礼貌地递到她跟前。

    她先闻了一闻,然后抿了一口,小声道:“果然是葡萄酒……”

    幽兰谷没有栽种葡萄,但有刺毛果,她想着等以后酿制成酒后可以拿来这里交换……

    这个世界的民生条件一般,人们容易喝到不干净的水源,所以常常以酒代之,但幽兰谷位于深山,多的是干净的河流湖泊,所以她一直提倡人民把水烧开来喝。不过他们终究偏好喝酒,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自己酿,所以味道自然千差万别,为了增加风味,他们会在酿制的过程中添加杨梅叶、杜松子之类的材料,条件没那么好的偶尔还会使用腐烂的水果酿制,所以容易出现肠胃问题,偶尔制作不当还有中毒事件……

    “在想什么呢?”希莫斯俊秀的面庞带着笑容,如沐春风。

    “没什么。”只是有点想念她的子民了。她笑道:“你吃得也算俭朴的。”

    “我对吃食没有那么大的要求,能提供我能量就行。”见她吃得差不多了,希莫斯便开门见山:“我请你过来,是想征求您的同意。”

    她没答话,等他自个儿说下去。

    “容我简单自我介绍,我来自以南之地的贝莫里亚国,我的全名是希莫斯·亚瑟·马蒂亚斯,是本国排行最小的王子,我想与您缔结婚约。”

    酒杯停在了半空,她惊讶地看向他。不止是因为他最后那句话——贝莫里亚国,贝莫里亚港……这不就是龙骑队乘船过来靠岸的地方吗?吼,这世界真是小……

    希莫斯看她表情怪异,也知道是自己唐突了,随后便从一旁的椅子抬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红木箱子,上面刻有精美的花草图案,把它放到了她跟前。

    “事出突然,眼下我没有特别贵重的宝物相送,但我认为再贵重的珠宝也无法衬托您,唯有这个……”锁扣一撬,箱子一开,立马吸引住她的目光。

    红木箱子里躺着的赫然是一把制作精良的刀子……不,与其说是刀,不如说是短剑,又或者说是匕首,在旁边还有一把鞘,同样精美。

    “这是我国最厉害的铸剑师打造的一把武器,我认为它更适合您的气质。”

    她双眼放光,将它拿起仔细端详——剑首呈弯月形,仔细一看,上面还雕有线形纹路,看起来也有点像鱼尾,剑身短宽而坚硬,剑刃锥度极强,上半部分呈尖锐的三角形,握柄偏短呈圆锥状,没有护手,但做了一个类似花托的设计,中间有一段引血的凹槽,目测全长有三十五厘米,整把剑泛着一层冷硬的寒光。

    她忍不住当场秀了一下手法,潇洒利落地挽了几下剑花——嗯,有些重量,但手感极好——这把短剑的设计着重在刺击能力,能更轻易地刺穿板甲或链甲。

    “我没见过您这种剑法。”希莫斯赞叹道:“我没有看错,好剑就应该配勇者……”

    “这剑是好,不过……”她终究还是把短剑放回了原位:“恕我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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