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5)

    刘铭传在台湾掀起的反腐风暴来势凶猛,一时间官场震慑,风气大变。但也有人指责刘铭传,说他借整顿吏治清除异己。特别是刘璈一案,众说纷纭。台湾史学家连横说过,刘璈有“经国之才”,如果刘铭传不将其治罪,而用他来辅佐自己,则刘铭传治北,刘璈驻南,以此经理台疆,南北俱举,必有可观。可惜的是,刘铭传不能容他。连横为此感叹道:“非才之难,而所以用之者实难,有以哉!”

    刘铭传抚台六年,殚精竭虑,勇于任事,其公认的五大功绩有办防、抚番、清赋、新政和调整行政区域,而且每一项功绩都可载入史册。特别是他推行的新政,如电线、电报、电力、邮政、轮船、学堂等一系列新兴事业,都具有开创性,有目共睹。当时,大陆铁路还是禁区,但他却率先修了一条基隆至台北的铁路(这是中国人自己修建的最早的铁路)。此外,还有两条海底电缆,一条由沪尾海口至福州石川,全长二百一十七公里;一条由安平海口至澎湖妈宫港,全长九十八公里。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刘铭传治台数年,并非完全以“派系”画线,以“门户”取人。比如,他对陈鸣志的任用就很说明问题。陈鸣志系湘人,官居江苏候补道。刘璈革职后,刘铭传提议用他时,有人在他耳边嘀咕说:“湘人门户重,台南将吏皆湘人,陈亦湘人,恐对公不利。”但刘铭传看到了陈鸣志的能力,坚持使用,后来陈鸣志在任上果然干得不错,成绩显著,广受好评。光绪十三年(1887年)四月,刘铭传还专门打报告为陈请赏,称他“自署任以来,整顿营务吏治,不惮劳怨,于军务、洋务尤为熟悉,为道员中不可多得之员”。

    光绪十一年(1885年)底,阎敬明上调军机处后,他的接任者是翁同龢。刘铭传继续打报告争取经费支持,同样空言往返,未见分文。更要命的是,户部不给钱就算了,反而通过对台湾全年的财政审计,查出台湾有三大项收入没有上报。这三项收入是人丁税、额定征粮和海防捐银,计有六十多万两。他们对刘铭传说,你不是说没钱吗?这钱哪去了?如办防需要,这笔钱可以急用啊!

    刘铭传哭笑不得,面对这些户部的官僚们毫无办法。按说,他们按章办事倒也没错,可这一来却把刘铭传害苦了。台湾建省之初,刘铭传就计划在澎湖购炮筑台,预算为八十万。这项计划事先征得了闽浙总督杨昌浚同意,后来炮也买来了,眼看付款的时间到了,钱却迟迟没有落实。洋人催讨炮款,违约将引起外交纠纷。刘铭传真是急眼了。他连忙上奏朝廷,请求拨款,朝廷批示:“着户部速议。”可户部的司员们卡着不办,说是台湾那三项隐瞒未报的收入还没说清楚哩。

    刘铭传的新政充满了创新精神,“于举国未为之日,独先为之”。在他的大力推动之下,台湾很快从一个半开化的府一跃成为“全清国最进步的一省”。曾任中国海关税务司的马士称刘是一个“伟大的巡抚”,并说无论在行政上的革新,还是在工业上的改革或改革尝试上,刘铭传都走在了全国前列。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他的评价也越来越高。有人把他称作“伟大的爱国者”“台湾的现代化之父”。连横先生称其功业,“足与台湾不朽矣”。

    后来,刘铭传又打报告请示,说台湾“改设行省,经费浩繁”,请求户部支持。在一份报告中他大声疾呼:“台湾现在整顿海防,抚番招垦,百废待兴,经费支绌万分。从前闽省岁资台饷六十万,积欠至三百余万之多,自上年(光绪十一年)五月至今,毫无接济。台用亏竭,中外昭然。”

    然而,这一切来之不易。几乎每一步都困难重重,而来自各方的阻力更是难以想象。

    可户部尚书阎敬明是个大抠门。他的回复是各地都在向户部伸手要钱,比如河工、赈灾等等,哪一个不急、不重要?可部库经常告罄,寅吃卯粮。他还说,台湾不比新疆,物产较丰,部里的意见是“以本地之财,供本地之用”。刘铭传提出能否从粤海、江海、浙江、九江、江汉五关每年提取三十六万两,以五年为期支持台湾的建议也被驳回。

    台湾经济落后,财政窘迫,最缺的就是钱。早在台湾建省时,刘铭传就打报告说,台湾一旦建省,筹办防务、确定省会、增设郡县、修筑衙署等,所需经费非百万以上不可,以台湾现有财力,实难自筹自办。他之所以不赞成马上建省,这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但他的意见没有被清廷采纳。

    然而,对于这样的批评也有不同的看法。或许,刘铭传对刘璈的处置掺杂了派系因素,但那种“辅佐”的假设也只是假设而已,或许只能是一厢情愿。

    基隆煤矿曾是台湾创办最早的一家新型企业。该矿开办于同治三年(1864年),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中法开战后,为了避免资敌,刘铭传下令放水将煤矿淹没,使之成了一座废矿。中法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年,台湾各业开始复苏,刘铭传便打起恢复基隆煤矿的念头。就在这时,天津商人张学熙找上门来了。

    据史料记载,刘铭传主台后,查办的官员不在少数。镇海前军记名提督方春发剋扣饷银,勾结知县陈海春贩运烟土,听任部下吸食,以致营务废弛;镇海前军右营总兵桂占彪“减发银两,扣发存饷”,紊乱营规,实属大干法纪;游击郑有勤、守备张安珍、候补知县徐石麒、县丞凌云等“侵冒饷银”“怂恿为奸”等等……对于这些违法违纪官员,不论何人,所任何职,刘铭传一律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然而,最大的阻力还不在这里。由于种种清规戒律和保守势力的阻挠,刘铭传的一些计划和设想往往不得不半途而废。

    既然向上要钱的路子走不通,刘铭传只好自己想办法了。一方面,他鼓励兴办工商业,主张招商兴市,提出“欲自强,必先致富,必先经商”,同时设立全台招商总局,以各种优惠政策,向海内外招商引资。他还派遣相关人员赴新加坡设立招商局,向南洋等地招商。他还广开财源,开征了各种厘金税和商税。刘铭传认为,台湾物产丰富,如煤、盐、石油、茶、樟脑等,均为饷源所系,如果整顿厘税,裁汰陋规,可兴地方之利,以养全台之兵。当然,刘铭传开征厘税的做法,也遭到很多反对,包括在台的洋商们,因而推行的过程中阻力重重。

    这一来,刘铭传被狠狠将了一军。其实,这笔钱早被刘铭传花光了。台湾围困期间,他向当地士绅借了一笔钱,讲好了战后归还,包括补偿和奖励,约为三十多万两;还有战后台湾裁军四十营。这些官兵退伍后需要补发饷银、支放军米等,这笔钱也要三十多万两。可刘铭传当时手中没钱,只好把那六十多万挪用了。这也是无奈之举,没想到居然被户部查出来了。他一看瞒不过去了,只得据实禀报。可户部回复是,你说的这些支出凭据不足,且不合程序,不能作为抵消,默许你移作办防急用已是通融了。言外之意,不查你已算是给面子了。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页